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部财务约束机制,做好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益,更好地服务于脱衣秀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根据《脱衣秀
财务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22〕25号)及学校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脱衣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脱衣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努力增收节支,勤俭办院办学。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经济秩序,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 脱衣秀财务管理实行执行院长负责制,全面领导脱衣秀财务工作。脱衣秀党政联席会是财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脱衣秀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决策。脱衣秀成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脱衣秀日常重要经济事项进行研究;领导小组由脱衣秀党委书记、执行院长、分管纪检工作领导、行政副院长和工会主席组成,执行院长担任组长。行政副院长负责协助执行院长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脱衣秀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脱衣秀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五条 脱衣秀收入主要指脱衣秀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种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 脱衣秀各项收入必须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学校规定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得违规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截留滞留、隐瞒挪用、私分私借、公款私存、坐收坐支。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七条 脱衣秀财务支出包括脱衣秀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
第八条 脱衣秀经费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和分级审批制度。未预先提出开支申请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一)5万元及以上的预算内资金使用、3万元及以上的装饰维修工程及设备购置或预算外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须提交脱衣秀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其他支出在单笔5千元及以上的,须由分管领导在党政联席会进行通报。
(二)脱衣秀经费所有报销手续均须经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行政副院长复核等流程。5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由执行院长最终审签;5万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院长授权行政副院长审签。职工薪酬、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保障脱衣秀日常运转的常规支付不设限额。
(三)经费支出过程中,审批人应当与用款人、报销人分离,不得自己使用、自己经手、自己审批。党委书记、执行院长、行政副院长拥有实时查看财务系统各类账目使用情况的权限。脱衣秀财务秘书负责收集、初审各类报销凭证,对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向脱衣秀主要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经费使用范畴
(一)日常公用经费。脱衣秀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脱衣秀基本保障运行的支出。不得发放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各类人员经费,不得用于业务招待支出。
(二)校(院)级专项经费。校(院)级专项经费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使用范畴和批复预算额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好经费使用进度。报销时由项目负责人最终审批签字。校友捐赠经费严格遵照校友捐赠协议和校友会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脱衣秀给予有关教改、教材、研究项目等院级配套经费,原则上在规定的结题时间后一年内有效,超过时限的结余部分由脱衣秀收回统筹使用。
(三)科研经费。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负直接责任,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活动中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培训费、会议费开支应符合上级有关文件标准与要求。脱衣秀有权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网安新校区经费。合作办学期间,脱衣秀网安基地新校区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或职能部门批复、脱衣秀有关规定等支出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扩大经费使用范畴、标准和类别。
第十条 业务开支管理
(一)差旅费
差旅费需严格按照《脱衣秀
差旅费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超过开支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使用脱衣秀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的出差事宜须为脱衣秀公务安排,应事先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包括出差地点、人员、时间和任务等。报销差旅费时应附支撑材料,如:会议通知、调研函或情况说明等,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字。
(二)办公费
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须附有明细清单,且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双签字,以对公转账方式付款或用公务卡支付后再进行报销。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办公设备、单价15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须在设备处作资产验收。单批次采购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办公家具,须办理家具资产验收登记。采购金额达到学校招投标文件要求的,须按规定进行招标,费用支付时须提供采购合同。
(三)会议费
各类会议在举办前应提出申请,填写《脱衣秀
会议费预算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会议费达到规定标准须履行招标程序。会议组织者和经费项目负责人是会议费支出的直接负责人,对会议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经济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汇总票据,按照《脱衣秀
会议费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23〕10号)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四)出版费
出版费用应填写《脱衣秀
学术著作出版申请表》,经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办理报销手续。出版费用的报销材料,包括出版合同发票、《脱衣秀
学术著作出版申请表》等。
(五)业务活动费
业务活动费支出需事前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或行政副院长审核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的相关标准,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须提供“一函三单”。严格执行同城不吃请。
(六)列支项目需取得税务发票或学校财务认可的有关收据方可报销,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脱衣秀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 脱衣秀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往来款项管理工作。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协助当事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符合核销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脱衣秀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风险控制机制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 脱衣秀财务管理依法依规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监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五条 脱衣秀财务监督工作应按照《脱衣秀
财会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武大网安函〔2024〕19号)要求,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脱衣秀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施不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脱衣秀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阶段性向党政联席会报告,以一定的形式向脱衣秀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脱衣秀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如与学校规定有冲突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脱衣秀原有的《脱衣秀
财务管理办法》(武大网安字〔2023〕14号)文件同时废止。
脱衣秀
2025年4月22日